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坐落于美丽的河南省黄河北岸,位于武陟县兴华路,截止2021年11月,全院现有干警69人,其中公务员49人,事业编制20人,下设8个行政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
来源:政治部 作者:wzxjcy 发表日期:2021-03-15 浏览量:4844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抓落实、提水平、求极致,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党建统领,在抓实政治建设中强化党的领导
突出政治能力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创新学习形式,搭建实践平台,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武陟县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对县委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一年来,累计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等部门报告工作30余次。积极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全市检察长会、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工作讲评推进会会议精神,得到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出彩新人说”微党课比赛中,一名干警荣获一等奖。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强国”答题挑战赛中,一名干警荣获三等奖。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凝魂聚气、补钙壮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按照《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分别将抗击疫情、弘扬劳动者精神、学习《民法典》、庆“七一”、迎“国庆”、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宣传周等主题作为机关党建重要内容,三个党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40余次。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先后组织开展专题党课、“学习强国”答题挑战赛、演讲比赛等活动20余次,全院干警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在全市检察机关“迎七一、抓落实、勇担当”演讲比赛中,一名选手荣获二等奖。在全市检察机关“出彩检察干警”评选活动中,有2名干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出彩检察干警”。
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基本思路,通过系统抓、抓系统的方式,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院党组总体谋划、基层党组织推动落实作用,引导全院干警以政治标准审视业务工作,以业务成效检验政治自觉,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先后召开重点工作讲评推进会、业务分析会等30余次,全院干警爱岗奉献、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迸发,有力促进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双促进,各项重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全县平安建设颁奖典礼暨政法机关“正初心、守正义、护平安、促发展”活动宣誓仪式上,我院3个集体、6名个人受到表彰,分别荣获“人民满意所队庭室”“最美政法笑脸”“规范执法标兵”荣誉称号。
二、主动作为,在服务全县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以赴打好检察战“疫”。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及上级院工作部署,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选派24名优秀干警分成4组值守在盛世花园、世博公园等4个居民小区,投身到疫情防控一线。4月1日,盛世花园小区送来了“疫情防控忠值守,感恩帮助一家亲”锦旗,对我院疫情防控工作表示感谢。以科技助力,不断加大“三远一网”运用力度,既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又确保案件在诉讼期限内顺利办结,实现了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共远程送达法律文书350件次,远程提审嫌疑人911人次,远程庭审187件次。严厉打击各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办理涉疫案件8件8人,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全县社会稳定。县人大常委会督办的李某勇涉疫情妨碍公务案,依法从快办理,李某勇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回应了社会关切。
担当作为服务“六稳”“六保”。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工作,研究出台《助力全县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意见》,扎实开展“护航小微企业发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走访分包企业30余次,摸排各类问题线索9个,全部帮助协调解决。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我院护航企业发展的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切实办好涉企案件,共办理涉企公诉案件2件3人,办理涉企控告申诉案件1件,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2件。在三起保险诈骗犯罪案件中,帮助被害保险公司追回保险金43万余元。积极推广“检察服务企业360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目前已注册100余家。以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会同县法院、公安局、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武陟县支行会签《武陟县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办法(试行)》,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县公安局等加强协作,积极开展“断卡行动”,持续深入多所学校和多个乡镇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活动。
集中攻坚确保扫黑除恶收官。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检察业务,坚持加大力度与保证质量并重,确保专项斗争在收官之年取得全面胜利,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九类犯罪案件99人,审查起诉59人。办理的李某平等4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李某平等42名被告人全部受到法律制裁,此案办理情况被《检察日报》《焦作日报》“河南检察”“焦作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刊载。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注重做好“打财断血”“打网破伞”等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共向县纪委监委等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县纪委监委据此重拳出击,全面介入,累计立案调查12人,铲除了黑恶势力“保护伞”。
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大对嘉应观乡范庄村的结对帮扶力度,我院分包该村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积极争取财政资金9000元,对贫困户厕所进行改造,改善了贫困户人居环境。坚持“小舞台唱大戏”,持续推动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疫情期间,检察长带头上法治课,通过微信向各学校转发推送,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紧盯秋季开学、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次,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头版刊载。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的理念,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办理群众来信490件,均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答复。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共救助7人10.7万元,其中有2名受助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扎实做好信访维稳,以“战时”状态做好信访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工作,在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大活动、节庆日期间均没有来自我院所办案件的干扰。
三、忠诚履职,在推进“四大检察”中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41件84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89件58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879件1204人,提起公诉831件1090人。经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依法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买卖身份证罪对全国扫黑办督办的贾某等17人重大“套路贷”案件提起公诉。注重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撤案2件2人,追捕漏犯3件3人,追诉犯罪6件9人,提出刑事抗诉1件1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50件267人,不起诉77件134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693件891人,适用率87.37%。办理的栗某民受贿犯罪一案,积极引导其认罪认罚,取得良好效果。该案因在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中具有典型意义,被焦作市纪委监委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在全市播放。
依法加强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书10份,相关部门均及时回复并予以采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1件11人。积极与司法局对接,对全县353名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补录执法档案60余条,新录执法档案728条。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部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问题,牵头召开预防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工作座谈会,与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预防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保障了国家财产安全。
依法加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办结12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办理的李某德与王某军、李某利虚假诉讼以逃避法院执行民事监督案,打击了不法分子借用司法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恶劣行为。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积极选派干警赴高检院参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行政检察子系统研发工作。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高检院专门致信省检察院,提出表扬。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努力用法治手段帮助党委政府解决公益难题。先后组织开展生产销售违规冥币市场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和窨井盖问题专项排查、农业灌溉机井使用情况问题排查、全县油茶生产企业问题综合整治、县城中小学周边午托部问题排查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10余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件,办结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积极推动“河长+检察长”制度落实,办理的某镇部分村庄直接向人民胜利渠排放生活污水公益诉讼案、某实业有限公司排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分别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四、固本强基,在推进检察建设中打造过硬队伍
注重干警综合素能提升。积极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依托河南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广泛开展“业务大学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竞赛”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参加学习、练兵、竞赛等活动200余人次,有效推动了干警综合素能提升。有3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省检察机关无人机取证和公益诉讼现场勘验竞赛中,一名干警代表全市检察系统参赛,荣获全省第一名。
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对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大厅等进行升级改造,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切实抓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试点上线运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由4名员额检察官组成轮案组,专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共计187件,实现了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将“案-件比”作为评判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的重要参考,通过把好案件审查逮捕关,入口关,延期退查关,类案指导、繁简分流关,审判沟通关,不断降低“案-件比”,我院“案-件比”已从去年年初的1:4.6730下降为现在的1:1.5418。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管好自己又带好队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常提醒常强调,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时刻将纪律规矩记在心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不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违纪干警“零容忍”,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强烈信号。
五、强化自觉,在接受各界监督中增强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把向人大报告年度工作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一次大考,把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机遇,把落实人大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作为谋划年度工作的基本遵循,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作为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重要依托,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履职能力。认真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专项视察,主动邀请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座谈调研、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诚恳听取意见建议,零距离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积极顺应疫情防控形势,运用“线上”“线下”开展律师及辩护人接待工作,累计接待律师及辩护人441人次,安排阅卷141人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武陟检察”官方微信、手机报及客户端,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25件,公开法律文书622件,推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178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依托案件管理办公室,不断强化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统计监督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修改补正,确保办案流程和文书制作精细化、规范化。结合最高检党组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开展以案促改、“正初心、查隐患、堵漏洞、勇担当”作风纪律整顿等活动,累计开展警示教育40余次,查摆各类问题5大类20余条,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30余项。
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全力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从严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累计填报事项10个,促进自律自强。自觉接受市检察院政治巡察和市委审计监督,通过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改进作风,提升水平,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县检察院全体干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双重考验”,迎难而上,务实拼搏,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省级文明单位顺利通过复验,有16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部门记功、嘉奖和表彰。在护航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工作等方面,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评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措施还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工作质效距离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四是检察队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是发展的契机、前进的动力。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也诚恳希望大家对检察工作继续给予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
2021年工作意见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跟县委工作部署,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武陟全面加快建设郑焦一体化首位节点城市,争当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实政治建设,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接受民主监督就是发扬司法民主”的理念,持续完善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符合民情、反映民意、保障民生。
二、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六稳”“六保”。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准对接司法需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全和发展,坚决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服务“六稳”“六保”,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不懈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高检院检察建议落实等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增强监督能力,以高水平的监督办案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依法全面履职,提升工作水平。坚持用“客观公正”统领检察理念转变,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做优刑事检察,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坚持“少捕慎诉”、繁简分流,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检察公开听证,以抓好民事裁判精准监督、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为载体,切实维护司法公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制度落实,用法律智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深化检察改革,持续推进转型。把检察工作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盯检察工作发展中的矛盾和不适应问题,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充分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持续优化降低“案-件比”,推动办案人员坚守司法理念,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准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五、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持续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自身建设三场硬仗。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不懈铁腕治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要抓手,全面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彻底整治顽瘴痼疾,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深入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需要新作为。县检察院将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牢记职责使命,崇尚实干担当,勠力同心,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武陟检察新篇章,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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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李某勇涉疫情妨碍公务案(第4页):2020年3月12日下午,李某勇欲进入武陟县海德公园小区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对履行疫情防控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刘某进行辱骂和殴打,该事件相关视频被网络大量转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此案发生后,县人大常委会就此案发出督办件,县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依法从快对李某勇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李某勇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检察服务企业360平台(第4页):是市检察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自主研发的互联网应用平台,设置“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法律咨询”“问题反映”四个模块,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意见建议、线索举报和监督申请。
3、“三号检察建议”(第4页):是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办发出的,旨在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4、断卡行动(第4页):是2020年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的一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卡”主要指的是电话卡和银行卡。打击对象是“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即开卡团伙、带队团伙、收卡团伙、贩卡团伙。
5、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第5页):围绕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决不能只求过得去,一定要求极致、过得硬”要求,省人民检察院研究提出要在工作理念、办案质效、深化职能三个方面求极致,不仅要把案件办准办好,还要注重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其中,在深化职能求极致上明确“五个层次”具体要求,一是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二是反思得失,提升水平;三是把好导向,主动发声;四是发掘案例,示范指导;五是建言献策,促进治理。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6页):是指犯罪嫌疑人、报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该项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7、“河长+检察长”制(第7页):是河南检察机关构建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一项制度创新,是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有效举措。基本内涵是,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检察长立足“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工作定位,以发挥检察职能、协助总河长及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为主要目的,以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系列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探索构建协调有序、严格监管、保护有力的河湖治理新机制。通过“河长+检察长”制,实现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有效衔接,着力破解河湖治理难题,对开展河湖生态保护行政司法协作,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8、“案-件比”(第8页):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最优“案-件比”是1:1。
9、公开听证(第9页):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检察机关按照“需听尽听”的原则,把有争议的案件摆出来,通过组织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员意见,让更多的人听当事人诉求、现场评理,既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可以为检察机关作出案件处理决定提供参考,推进司法公正。
10、“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第12页):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对应“四大检察”,又重组了“十大业务”。在县检察院,“十大业务”分别对应五个检察部,第一检察部负责普通犯罪检察,第二检察部负责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和经济犯罪检察,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第五检察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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